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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看到未来和希望,我一定好好做人,不辜负你们对我的信任。” 近日,罗山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事情还要从该院办理的一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帮教故事说起。
2022年夏天,年仅16岁的李某因涉嫌犯罪被罗山县公安局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对其开展了社会调查,综合全案情况,认为李某犯罪情节较轻并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于是依法对李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协同信阳申城司法社工对其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
帮教开始前,未检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同向李某家人详细了解了其家庭情况以及亲子沟通情况,了解了李某的生活学习、日常表现、交友等情况,给出了专业的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未检检察官因人施策,与司法社工一起对李某开展了一对一帮教。
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让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考验期结束后,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出具了监督考察情况报告,并以此为重要参考依据,决定依法对李某做出不起诉处理。(朱美惠 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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