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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职工最高至60万元 双职工最高至80万元

黑龙江网5月5日讯(记者 王忠岩)今天,在哈尔滨市第45届商品房展销会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洞野介绍了哈尔滨市新出台实施的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资料图片)

支持职工贷款买房

马洞野介绍,为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在职工贷款方面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提高至80万元;异地缴存职工在哈购房与哈尔滨市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政策;发展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积极为申请职工开通组合贷款“一站式”服务,职工可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及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年限,由20年提高到30年,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50年。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

哈尔滨公积金中心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在哈尔滨市安家创业,近期出台了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相关政策:

放宽开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开户即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放宽户籍限制,只要在哈尔滨市九区九县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开户缴存公积金,并与有工作单位的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提取、贷款政策。

支持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

为落实“租购并举”总体要求,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哈尔滨公积金中心近期出台了以下政策:

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市区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8000元/年调整为264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0元/年调整为19200元/年。

支持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公积金。承租人承租纳入哈尔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一致,即市区每户26400元/年,县(市)每户19200元/年。

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上浮50%。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哈尔滨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即市区每户39600元/年,县(市)每户28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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