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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的内容是什么?申请注册的商标的特征是什么?|速讯

李佳琦买它买它可以注册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能够依法申请注册的商标,其名称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标签: 注册商标 商标申请 商标法 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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